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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街简介:小街镇在嵩明坝子腹地是云南嵩明县的第一大镇。因西南和嘉丽泽近邻,小脚老奶舞龙队 古称嘉玲镇。小街镇历史悠久,商贸发达,早在明朝末年就形成集市。境内地势平坦,土地肥沃,物产丰富,人杰地灵,素有“嵩明粮仓”“花灯之乡”“龙灯之乡”“渔米之乡”的美誉。 全镇辖17个村民委员会,98个自然村,150个村民小组,63390人,主要居住着汉族、回族、苗族、彝族4个民族。国土120.5平方公里。 1996年以其雄厚的经济实力名列“云南省百强乡镇”第36位。在各级党委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,全镇各族人民团结拼搏,锐意进取,各项事业蓬勃发展。 2004年全镇生产总值完成68357万元,比2003年增长13.3%农村经济总收入达89848万元,增15.9%;农民人均纯收入2561元,增8.5%。2006农村经济总收入108918.2万元,农民人均纯收入2913元。 “昆曲”和“嵩待”高速公路纵贯全境是全国重要的线路器材、五金机电加工基地,也是云南省现代农业、设施农业和外向型农业的示范区,被市政府确定为20个重点发展的中心集镇之一,被表彰为云南省创建省级文明小城镇工作先进城镇,被省委表彰为学习实践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先进集体。2 小街镇在云南省嵩明县东部。118.28平方公里,6.34万人(2006年)。含小街、李官、大桥、秧田、阿古龙、福海、甸丰、积德、哈前、东屯、本纳克、墩白、保旺、五条沟、矣德谷、牛足、匡郎17个村。镇政府驻小街,离县城9公里。昆(明)曲(靖)高速公路穿境。 。 3 沿革小街,明末清初在此设立集市,因街面窄小而得名。清代,设立龙纳镇。民国年间以其“西接嘉丽泽,东靠瑶玲山”(药灵山)改名嘉玲镇,一度属嵩明县第二区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,仍设嘉玲镇。1950年7月改设小街区(二区)。含嘉玲镇、积云乡、云峰乡、胜利乡、龙海乡、秀崧乡、匡郎乡、青龙乡、白龙乡、罗营乡、丛下乡。1951年小街区辖12个乡(镇),境域东至小新街古城,南至四营下五丛,西至积德、本纳克,北至匡郎、五条沟。1958年4月,撤区设乡,原小街区辖地分别成立正义(小街)、胜利、四营、新街4个乡。10月撤乡,将正义、胜利两乡合并成立胜利公社,驻地小街,下设18个生产管理区。1961年分设正义、胜利两个公社;撤管理区改设生产大队。1963年复置区,正义、胜利两个公社合并成立第二区,同时紧缩公社规模,下设14个小公社。1966年撤区,改设正义公社,为全县13个公社之一,下设17个生产大队。 1982年改称小街公社。1984年撤销公社,改设小街区,下设17个乡。1987年改区为乡,称小街乡;改乡为办事处,设李官、小街、大桥、秧田、阿古龙、福海、甸丰、积德、哈前、东屯、本纳克、墩白、保旺、五条沟、矣得谷、牛足、匡郎17个办事处。1995年12月撤乡设镇,称小街镇。1997年120.5平方公里,5.8万。含小街、秧田、大桥、阿古龙、福海、甸丰、积德、哈前、东屯、保旺、五条沟、本纳克、墩白、李官、牛足、矣得谷、匡郎17个村。4 内设机构1、党政综合办公室职能职责。 综合办公室主要承担党委、人大、政府交办的各项日常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、社会稳定、工青妇及各部门、各方面的综合协调工作,督促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;承担农业、工业、水利、林业及第三产业发展规划、招商引资、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,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;承担与计划生育、国土资源管理、村镇规划建设、民政优抚、民族宗教、劳动和社会保障、科教文卫等工作,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其他工作。 2、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。
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主要承担组织群众文化艺术活动、指导村组文化建设、文物、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收集保护,监督文化市场、建设管理有线电视网络等工作,为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供服务。 3、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职能职责:
(1)农科工作岗位职能
①贯彻执行中央、省、市和县关于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。
②研究拟定本镇农业产业政策,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;研究制定区域内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,推进农业产前、产中、产后发展一体化,促进农业向布局区域化、生产专业化、产品商品化、服务社会化方向发展。
③积极引进、试验、示范、繁育、推广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,提高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,促进农业增效、农民增收。
④严格贯彻执行和宣传好《农技推广法》、《种子法》《植物检疫条例》等国家有关农业方面的各项法律和方针政策。
⑤完成镇党委、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(2)经管工作岗位职能职责
①承担农民负担监督管理、农民负担监测点、涉农负担信访查处工作,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,减轻农民负担,增加农民收入
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主要承担组织群众文化艺术活动、指导村组文化建设、文物、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收集保护,监督文化市场、建设管理有线电视网络等工作,为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供服务。 3、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职能职责:
(1)农科工作岗位职能
①贯彻执行中央、省、市和县关于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。
②研究拟定本镇农业产业政策,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;研究制定区域内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,推进农业产前、产中、产后发展一体化,促进农业向布局区域化、生产专业化、产品商品化、服务社会化方向发展。
③积极引进、试验、示范、繁育、推广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,提高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,促进农业增效、农民增收。
④严格贯彻执行和宣传好《农技推广法》、《种子法》《植物检疫条例》等国家有关农业方面的各项法律和方针政策。
⑤完成镇党委、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(2)经管工作岗位职能职责
①承担农民负担监督管理、农民负担监测点、涉农负担信访查处工作,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,减轻农民负担,增加农民收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