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黎明简介:黎明乡在县城东南11公里处,东接明水县、南接安达市,周边与东兴乡、林甸镇、花园乡相接。457平方公里,耕地24万亩,湿地、沼泽及水面2万亩,林地4.5万亩,森林覆被率10.8%,草原9.8万亩。总户数8.519户,29,365人,其中农业28,986人。全乡交通十分便利,明海路、林长路、双龙路、爱民路、太平路、万发路形成了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,农产品以玉米、大豆、水稻为主。 黎明乡一带,中华民国时期,属林甸县第三区管辖。东北沦陷后,初设双城保,后隶毕家围保管辖,1939年1月设双城村。1945年“九三”抗日战争胜利后,1946年3月,设置双城区。1947年6月,改为第三区。1956年3月,设置双城乡。1958年9月,将双城、隆山乡和兴隆、新发、黎明乡部分农业生产合作社合并,成立东方红人民公社。1959年2月,改名为黎明公社。1984年改为黎明乡。 全乡共有十三村,七十七自然屯,县级文明村4个,标兵1个;县级文明单位8个,标兵4个;文明屯16个。全乡15所小学,3所中学,在校生2421人,教师195名。乡属卫生院2处,22个村级卫生所。全乡现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325人。 黎明乡辖13个村:兴隆村、隆山村、志合村、新富村、新民村、爱民村、黎明村、宏丰村、大树林村、同乐村、太平村、万发村、东方红村。